前言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南方声势卓然壮大,在人类进步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单边霸凌行径损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为发展中国家、全球南方的一员,中国始终同包括拉美和加勒比在内的全球南方同呼吸、共命运。近年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加强中拉关系和各领域合作提出一系列重大倡议和举措,赋予中拉关系新的时代内涵。中国政府发布第三份《中国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政策文件》,旨在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全面阐述中国对拉政策,推动中拉关系和各领域合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部分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
——充满生机和希望的热土
拉美和加勒比地区是全球南方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全球发展繁荣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积极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推进团结自强、参与全球治理,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拉美和加勒比作为一个整体,拥有独立自主、联合自强的光荣传统,发展前景良好,是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一支必不可少的力量。
第二部分
蓬勃发展的中拉关系
中国同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虽然相距遥远,但双方人民友好交往源远流长。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中拉之间以民间交往为主。上世纪60年代后,随着新中国同一些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建交,中拉交流合作渐趋紧密,支持彼此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捍卫民族尊严。经过几代人的接续奋斗,中拉友好日益深入人心。
2008年中国政府发布首份对拉政策文件,提出建立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中拉领导人在巴西利亚举行会晤,共同确立了上述关系定位。
2016年中国政府发布第二份对拉政策文件,提出中方致力于构建中拉关系“五位一体”新格局,推动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在元首外交战略引领下,中拉关系进入平等、互利、创新、开放、惠民的新阶段,树立起南南合作的典范。中拉已经成为携手共进的命运共同体,其鲜明底色是平等相待,强大动力是互利共赢,胸怀品格是开放包容,根本追求是造福人民,具有蓬勃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
第三部分
携手推进共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五大工程”
中方愿同拉方携手推进团结、发展、文明、和平、民心“五大工程”,共谋发展振兴,共同谱写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新篇章。
一、团结工程
(一)高层交往
充分发挥元首外交的政治引领作用,保持中拉领导人互访和在国际多边场合的接触,加强治国理政和现代化经验交流互鉴,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
(二)相互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同世界各国发展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和前提。中国政府赞赏绝大多数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中方愿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建立和发展国家关系。
中方愿同拉美和加勒比建交国不断深化战略互信,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继续相互理解支持,继续支持彼此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三)政府间对话与磋商机制
充分发挥双方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高级混委会、政府间常设委员会、战略对话、政治磋商、经贸混委会、高层工作组、自贸委员会、科技混委会等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中拉政府间对话与磋商机制,促进政府间对话与合作。
(四)立法机关交往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愿在相互尊重、加深了解、发展合作基础上,充分发挥高层交往和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办事机构等交往的作用,加强同拉美和加勒比各国议会以及区域、次区域议会组织之间多层次、多渠道友好往来。
(五)政党交往
中国共产党愿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基础上,同拉美和加勒比各国政党和政治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邀请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以下简称拉共体)成员国政党干部来华考察访问,进一步增进了解和互信。
(六)落实全球治理倡议
中方愿同拉方一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落实好全球治理倡议,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深化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其他国际场合交流合作,提升全球南方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方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七)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加强中拉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机制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合作,积极落实世贸组织历届部长级会议成果,推动世贸组织必要改革,更好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权益和发展空间。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健全和完善全球经济金融规则,进一步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霸凌行径,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反对搞“脱钩断链”“另起炉灶”,维护开放合作的国际环境,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八)中拉整体合作
中方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一体化进程,高度重视发展同拉共体关系,愿与拉方一道,坚持尊重、平等、多元、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和不设条件原则,积极推进中国-拉共体论坛框架下各领域合作。坚持行动导向,发挥好论坛部长级会议、中国-拉共体“四驾马车”外长对话、国家协调员会议等机制作用,用好论坛网络秘书处,举办好并持续丰富各领域分论坛活动,鼓励双方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完善中拉论坛机制建设,在条件成熟时举行由中国和拉共体成员国领导人共同出席的峰会。
中方欢迎拉美和加勒比有关地区组织和多边机构积极参与中拉整体合作,将根据拉美和加勒比地区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在整体合作中予以必要照顾。
(九)三方合作
中拉关系不针对、不排斥,也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既符合中拉双方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中方愿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出、同意和主导原则下同相关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本着相互尊重原则,发挥互补优势,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开展三方发展合作。
中方鼓励中国企业与相关方基于商业原则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开展经济、社会、人文等领域的三方合作。
二、发展工程
(一)落实全球发展倡议
中方愿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深化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合作,继续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实现共同发展。
(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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